作者: | 余仕揚牧師 |
刊登日期: | 2025-04-12 |
未有機會聽聞基督福音的人,有沒有得救的可能呢?
有人認為,既然基督是惟一通往父神的道路(約十四6),除祂以外別無拯救(徒四12),未聞基督福音的人就必滅亡,排除所有福音以外的得救可能(簡稱「排他論」)。然而排他論者也承認,在基督未降世前,舊約的以色列始祖和百姓,仍然是藉著相信神向他們講的話語和應許,因信稱義得救(創十五6,參羅四3,加三6)。不過,這些都是神用特殊方法在特定時空傳遞的信息(如出埃及的歷史、摩西律法,基督的十字架事蹟,和聖經),稱為「特殊啟示」,並非世上每個人都得聞這些神諭,其他人又何來相信而得救呢?
使徒保羅在羅馬書指出,原來神早已經透過人內心的良知和外在的創造世界,叫人無可推諉地知道獨一真神的存在,這些普世都能獲得的資訊統稱為「普通啟示」。可惜,人雖然透過普通啟示得知有神,仍然拒絕承認造物主,轉向敬拜受造的偶像而犯罪(羅一18-23)。縱然有人會從普通啟示中得啟蒙而自責,向創造主呼救求饒(羅二14-15),這份信心會否足以導致得救,就必須在主耶穌的審判台前才能蓋棺定論:「在那日,神要藉著基督耶穌,按照我所傳的福音,審判人隱藏的事。」(羅二16)而且羅馬書的大前題是,在神眼中,世上沒有一個真正的義人(羅三9-11),惟有相信福音才能保證人稱義得救: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,就白白地得稱為義。」(羅三23-24)
世上出現種種形形色色的宗教,是出於歷世歷代人對天地之敬畏和良知的省察,卻不代表每個人都尋找到真神,只滋生出各式各樣的偶像、祭祀和哲理,大都是傾向於以行為取悅神明,以功德彌補罪過,都是自欺欺人的自救方法,偏離靠信心與恩典得救的真理。罪性令人錯誤地解讀普通啟示,與真神的距離越走越遠,導致價值觀和倫理觀都偏離造物主的神聖性情與標準。
縱然無法從聖經中定斷所有未聞福音者都必滅亡,但在基督之名以外得救的人就算存在,比例也不高,並活在迷惘與恐懼中。既然永生與滅亡是人生最嚴肅和終極的問題,就絕不可以輕率處理,惟有傳揚福音才能叫人清楚得救。怪不得保羅鄭重地問道:「然而,人未曾信他,怎能求告他呢?未曾聽見他,怎能信他呢?沒有傳道的,怎能聽見呢?」(羅十14)傳揚福音,才能使人有得救的保障。